中共长春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关于印发《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重点工作》的
通 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重点工作》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2023年第5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长春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学校各项工作意义重大。2023年学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和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吉林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党建引领,抓好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十四五”发展规划任务落实,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动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担当,涵养政治生态,把党的政治建设要求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党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推进校院两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负责校领导:江凤艳、高文义,负责部门: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完成时限:12月)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完善“青马工程”建设标准,发挥学校全国中医药院校“杏林青马工程”协作会秘书长单位作用,组织召开第二届协作会年会,推动杏林青马工程6.0版跃升。持续加强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负责校领导:江凤艳,负责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院,完成时限:12月)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师德师风预警,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挖掘选树先进典型,举办“最美教师”颁奖典礼,编印《名家名医名师风采录》。(负责校领导:高文义,负责部门:教师工作部,完成时限:9月)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工程”,构建优秀传统文化学习认证考试规范化运行机制。继续举办“中医药文化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及文化拉力赛。优化校史馆展区布局,补充完善展陈内容。(负责校领导:高文义,负责部门:宣传部,完成时限:12月)
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以学生为中心”工作理念,全面落实“六级三包”工作责任制。建成“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服务大厅,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全方位便捷服务。完善分级分类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机制,落实好《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办法》。(负责校领导:潘正岩,负责部门:学工部、研工部,完成时限:7月)
3.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做好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学院、样板支部的创建验收工作。扎实推进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开展星级党支部评选工作。创新实施“三服务三提升”工程,实现党建工作“一院一品”提档升级。深入实施“五位一体”党建联盟,拓展1~2家联盟成员单位。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制定干部培养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继续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积极推荐年轻干部校内外任职挂职锻炼。(负责校领导:高文义,负责部门:组织部、药学院,完成时限:10月)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突出抓好新媒体等阵地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检查。(负责校领导:高文义、刘春雷,负责部门:宣传部、巡察办,完成时限:10月)
5.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运用“一把手”谈话监督、政治生态调研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深入开展政治监督,保障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启动新一轮校内巡察工作,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深入推进“五五”廉洁教育工程,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完善VR教育馆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负责校领导:刘春雷,负责部门: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巡察办,完成时限:12月)
6.凝心聚力做好统战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战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五个一”品牌活动。发挥民主党派团体、联谊会作用,积极为党外知识分子搭建集聚众智、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平台。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制定《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方案》,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专题教育,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负责校领导:高文义,负责部门:统战部,完成时限:12月)
7.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和边境村包保帮扶工作。巩固拓展3个包保村帮扶成果,加大统筹协调,落实帮扶责任。继续扶持种养殖产业项目,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屯亮化工程。持续推动“小积分、大德治”体系建设,提升乡村文明。(负责校领导:高文义,负责部门:乡村振兴与包保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附属医院、附属第三临床医院、药学院,完成时限:10月)
8.组织开展65周年校庆工作。全面总结学校65年办学历程和办学经验,举办庆祝大会、高端学术论坛、国医大师学术思想交流会等,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召开校友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育基金会第二届大会。(负责校领导:江凤艳、冷向阳、高文义,负责部门: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友会、教育基金会,完成时限:10月)
二、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
9.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做好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对标评估指标体系,细化工作举措,高质量完成审核评估工作。(负责校领导:李磊;负责部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11月)
以“贯彻二十大精神,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主题,开展2023年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负责校领导:李磊,负责部门: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完成时限:6月)
加强本科专业结构布局,调整专业建设规划,申办医学影像技术等“医工、医理“等交叉学科新专业,建强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负责校领导:李磊,负责部门:教务处,完成时限:9月)
深化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总结改革经验和成果,编印课程思政成果集。大力推进中医学任继学班、中医学5+3一体化班、中药学基地班、订单定制班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读经典、跟名师、做临床”中医教育改革,建立中医经典教学实践基地,成立医宗金鉴教研室,试点举办中医学专业“金鉴”传承班。出台人参产业学院实施方案,招收首批学生30人。深入推进医教融合工作,开展集体备课、教学研讨等培训,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临床教学工作。(负责校领导:李磊,负责部门: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完成时限:12月)
持续加强教风学风建设,聚焦学生升学率、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医学生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提升学生学习能力、教师教学能力和课程建设水平。学生升学率、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稳步提升,临床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提高10个百分点,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提高5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通过率提高5个百分点。(负责校领导:李磊,负责部门:教务处,完成时限:12月)
10.加强学科建设。召开学校学科建设大会,启动学科建设考核评估工作,制定《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科建设规划(2023—2025年)》。按照“吉林省世界一流学科培育计划”建设要求,制定《中医学学科建设高峰攀登计划实施方案》,重点支持中医学学科建设。开展学科学术交流活动,全年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100场。(负责校领导:李磊,负责部门:学科建设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
11.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申报工作。力争获批中西医结合博士学位授权点、针灸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负责校领导:李磊,负责部门:研究生院,完成时限:12月)
12.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和分类培养的要求,科学设置课程体系,重点做好2023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加强校企合作,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重点做好中药、药学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校领导:李磊,负责部门:研究生院,完成时限:12月)
开展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举办“2023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搭建师生国际交流、教学、科研等国际交流平台,提升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负责校领导:李磊、徐晓红,负责部门: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完成时限:11月)
13.提升继续教育服务质效。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精品课程资源。完善非学历教育管理制度,推进管办分离。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设,实现继续教育和第三方评价创收稳步提升,力争纯收入突破1800万。(负责校领导:徐晓红,负责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完成时限:12月)
14.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积极响应“奋斗有我 ‘就’在吉林”号召,优化就业育人支持体系,加强就业市场开发建设,加大访企拓岗力度,拓宽就业渠道。保持本专科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和留省就业率位居省属高校前列。(负责校领导:潘正岩,负责部门:招生与就业处,完成时限:12月)
15.深入实施“杏林双创工程”。做好二期实验班建设,实施“金种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打造高质量“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建立1~2个留学生创新创业实习基地。(负责校领导:冷向阳、徐晓红,负责部门: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完成时限:10月)
三、坚持守正创新,全面加强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
16.持续推进“国”字号科研项目和奖项的申报工作。继续发挥专班作用,争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年度获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项以上,年度科研总经费争取保持1亿元。完成以新冠肺炎防治为核心内容的国奖申报,积极开展以代谢病慢病早期防控为核心的国奖储备。(负责校领导:王洪峰,负责部门:科研处、东北亚中医药研究院,完成时限:12月)
17.增强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能力。积极融入吉林省医药强省建设,赴医药走廊药企调研,推动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落地,服务省内医药企业不低于200家。健全学校科研公共服务体系,利用国家中长期贷款项目经费,加快建设创实大厦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提高设备使用率和科研成果转化率。(负责校领导:王洪峰,负责部门:科研处,完成时限:12月)
18.加快推进国际一流人参研究院建设。推进人参全产业链科学与产业问题攻关研究,培育高水平科研人才和创新团队,促进成果转化,实现高水平论文、专利、横向课题等主要科研产出指标同比提高50%以上。举办中韩人参学术会议。积极推进与通化吉林人参研究院的联合与实质性合并。(负责校领导:陈长宝,负责部门:人参科学研究院,完成时限:12月)
19.扩大中医药学术期刊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吉林中医药》《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报》影响力指数和影响因子。召开第一届《中医药历史与文化》编委会会议暨“中医药文化与叙事医学”学术研讨会,努力培育成为医学人文重点学术刊物。(负责校领导:冷向阳,负责部门:学术期刊社,完成时限:7月)
四、坚持中医特色,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社会能力
20.强化附属医疗单位管理。成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附属医疗单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负责校领导:王洪峰,负责部门:医院管理处,完成时限:10月)
21.拓宽医疗服务广度深度。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单位建设,加强输出医院各类人才储备,推动定西市中医院、白山市中医院获批输入单位,争取早日获评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加快推进代谢性疾病医院建设,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和疫病中心项目建设。深化校地资源战略合作,积极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基层。(负责校领导:王洪峰,负责部门:医院管理处、附属医院、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完成时限:12月)
推进“中国—俄罗斯(莫斯科)中医药中心”项目,加强远程教育医疗服务专家团队建设,提升“云教育+云医疗”服务水平。(负责校领导:徐晓红,负责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完成时限:11月)
22.实施医疗质量提升工程。传承发展国医大师和名老专家学术思想,建立现代化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督导机制,推进附属医院十大医疗中心和专科专病门诊(MDT)建设。继续推进附属第三临床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建设。全面推进CARF认证工作,健全工作机制。顺利完成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三甲中医医院评审各项工作。(负责校领导:王洪峰,负责部门:附属医院、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完成时限:12月)
五、坚持依法治校,全面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3.加强校园基础建设。推进吉林省东北亚中医药研究中心建设。(负责校领导:江凤艳、冷向阳;负责部门:东北亚中医药研究中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时限:12月)
实施三才轩校园景观提升工程,完成橘井餐厅升级改造。做好杏林苑住宅产权办理工作。(负责校领导:陈长宝、徐晓红,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完成时限:10月)
24.积极拓展办学空间。持续推进对学校周边部分土地划转和征用工作。(负责校领导:冷向阳,负责部门:发展规划处,完成时限:12月)
25.提高学校科学管理水平。完成学校特色高水平大学中期检查工作和“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度工作。(负责校领导:冷向阳,负责部门:发展规划处,完成时限:12月)
26.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修订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启动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组织对校内各类岗位人员聘任情况和业绩情况摸底调研,修订并实施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根据我省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努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负责校领导:徐晓红,负责部门:人事处,完成时限:11月)
27.深化民主管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修订《学术委员会章程》,完成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负责校领导:王洪峰,负责部门: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完成时限:6月)
召开长春中医药大学第九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教代会执委会暨工会委员会。开展基层妇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召开学校第三次团代会。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工作,加强关工委建设,继续发挥“五老”优势,不断拓展品牌活动。继续实施“杏林阳光体育计划”,切实增强职工体质。(负责校领导:潘正岩、高文义,负责部门:工会、妇委会、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团委,完成时限:12月)
28.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强化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杜绝食品卫生事件发生。完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实验流程。加强网络安全管控,防控好网络安全风险,做好关键时间节点的网络安全工作,确保校园网络安全。(负责校领导:陈长宝、徐晓红,负责部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创新实践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完成时限:12月)
29.加强智慧校园建设。进行校园基础网络升级改造,更新网络设备实现Wi-Fi 6无线网覆盖,提高信息化整体效率。深化智慧图书馆资源与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国家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负责校领导:陈长宝,负责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完成时限:10月)
30.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修订完善“两案一图”,储备充足药品和物资,加强校医院和健康驿站建设。建立危重症转诊绿色通道,做好师生和离退休老同志医疗保障工作。(负责校领导:江凤艳、冷向阳、徐晓红;负责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完成时限:12月)
附件:落实《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附件
落实《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重点工作》
分工方案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重点工作》明确了学校2023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列出了党的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主要工作,确定了拟出台的重要文件或工作方案、拟举办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现就落实学校2023年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拟出台的重要文件或工作方案
1.干部培养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
责任单位(部门):组织部
2.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方案
责任单位(部门):统战部
3.人参产业学院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部门):教务处
4.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科建设规划(2023—2025年)
责任单位(部门):学科建设办公室
5.中医学学科建设高峰攀登计划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部门):学科建设办公室
6.2023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
责任单位(部门):研究生院
7.附属医疗单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部门):医院管理处
8.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修订)
责任单位(部门):人事处
9.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
责任单位(部门):人事处
10.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
责任单位(部门):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拟举办的重要会议或活动
1.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责任单位(部门):组织部、宣传部
2.全国中医药院校“杏林青马工程”协作会第二届年会
责任单位(部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院
3.“最美教师”颁奖典礼
责任单位(部门):教师工作部
4.“中医药文化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及文化拉力赛
责任单位(部门):宣传部
5.新一轮校内巡察工作
责任单位(部门):巡察办
6.65周年校庆系列活动(庆祝大会、高端学术论坛、国医大师学术思想交流会)
责任单位(部门):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校友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
责任单位(部门):校友会
8.教育基金会第二届大会
责任单位(部门):教育基金会
9.2023年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
责任单位(部门):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10.学校学科建设大会
责任单位(部门):学科建设办公室
11.“2023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
责任单位(部门):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
12.中韩人参学术会议
责任单位(部门):人参科学研究院
13.第一届《中医药历史与文化》编委会会议暨“中医药文化与叙事医学”学术研讨会
责任单位(部门):学术期刊社
14.学校第九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责任单位(部门):工会
15.学校第三次团代会
责任单位(部门):团委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重点工作》落实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合作。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研究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将于年中和年末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题调度,并开展督查督办。
中共长春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