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党委办、校长办公室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本站首页

通知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2016年新增财务管理专业收费标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5-03浏览量: 
    经教育厅文件《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6〕4号)批准,长春中医药大学于2016年新增财务管理本科专业,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31号)规定,财务管理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180元。
    特此公告。
 
   计划财务处
2016年4月28日
长春中医药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电话:86045228 传真:86172345
地址:长春净月国家高新区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