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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校卫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8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全校整体卫生水平,防止传染性疾病发生,创造师生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学校决定5月下旬开展全校卫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办公楼、实验楼、图书馆、档案馆、教学楼、体育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
    二、检查内容
    1.校园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是否存在死角;
    2.楼道、卫生间、垃圾站等清扫、消毒是否彻底;
    3.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4.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消毒等环节管理状况;
    5.灭鼠、灭蝇、灭蟑螂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标准
    1.桌椅摆放规范、整齐,桌上物品放置有序、不堆放杂物;
    2.地面干净整洁,无尘土、水渍和杂物;
    3.门窗、玻璃、日光灯、干净整洁,无尘土和污垢;
    4.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污迹,无乱写乱画;
    5.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走廊及步梯楼道内无杂物堆放;
    7.坚持除“四害”,保持室内外无蚊蝇、蟑螂、老鼠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所属区域认真开展清扫和自查工作,做到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5月20日(星期五)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分区域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长春中医药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
长春中医药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电话:86045228 传真:8617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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