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岗位职责
(一)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
1、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学术能力。
2、促进学科调整优化与交叉融合,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创新团队。讲授本科生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3、面向国家及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积极承担国家及我省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应用研究,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并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
1、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建议,促进本学科进入国际国内学术前沿。
2、开设本科生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3、面向国际国内科技前沿和吉林省重大战略需求,积极组织承担国家及我省重大科研项目,参与组建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学术团队。
4、积极推动我校与海外高水平大学等学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四、应聘条件
(一)中医学学科特聘教授
1、学风严谨,科学道德规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业务组织领导能力。
2、具有战略性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中的两项条件:
(1)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取得了重要学术成果。
(2)发表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
(3)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
(4)主持科技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5)政策建议报告被政府部门采纳后,取得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具有博士学位,教授或其他相应职称,在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以适当放宽。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
(二)中医学学科讲座教授
1、学风严谨,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2、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级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 职位。
3、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取得国际国内公认的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在研项目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
(2)发表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
(3)科研成果获同行专家高度认可。
(4)专利转让或政策咨询报告预期可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5)重要学术岗位负责人或重要学术称号获得者。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
(三)中药学学科特聘教授
1、学风严谨,科学道德规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业务组织领导能力。
2、具有战略性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应满足下列中的两项条件:
(1)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学术成果。
(2)发表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
(3)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
(4)主持科技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5)政策建议报告被政府部门采纳后,取得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具有博士学位,教授或其他相应职称,在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以适当放宽。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
(四)中药学学科讲座教授
1、学风严谨,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2、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级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取得国际国内公认的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在研项目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
(2)发表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
(3)科研成果获同行专家高度认可。
(4)专利转让或政策咨询报告预期可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5)重要学术岗位负责人或重要学术称号获得者。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列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及现有《吉林省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引进高端人才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符合引进的高端人才、现职高校副校级以上领导。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来电、来函、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参与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9:00—至3月31日16:00。
联 系 人:学科建设办公室 张丽莉
联系电话:86045149
E-mail: 531008689@qq.com
(三)报名材料
1、“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推荐表”或“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推荐表”一式1份,同时报电子版;
2、推荐人选佐证材料:
(1)佐证材料封面,标明应聘岗位及应聘人姓名、现工作单位名称。
(2)佐证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3)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或国外居住证、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授权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推荐人选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所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材料按要求顺序排列,交纸质版一份,电子版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以应聘人姓名命名,如“XX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过大的,可拆分成多个,并在文件名后加数字标注,如“XX附件材料1”。
3、申报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4、每名申报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5、外地申报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关材料的电子版通过E-mail的方式报名,在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申报人员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由于此次遴选的为2015年度“长白山学者”,因此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应按照2016年1月1日之前进行认定。
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申报人。
七、招聘程序
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设定岗位,组织对申报候选人进行遴选。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每个岗位可上报最多不超过4名推荐人选。其中,既要保证每个岗位本校教师不能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50%,也要保证整体推荐人选中本校教师不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50%。上报时对推荐人选进行学科内部排序。
遴选结果在校内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最终评审。
八、聘用及待遇
学校与长白山学者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对履职情况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目标管理。
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不得担任高等学校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对因特殊原因担任学校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的,停发其奖金。
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享受吉林省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另外,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每人每年给予20万元人民币岗位津贴,长白山讲座教授每人每月给予1.5万元人民币岗位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以项目资助的方式对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给予科研经费支持。
九、其余未尽事宜均以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实施办法》和《2015年度工作通知》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