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工会建设,使工会工作,尤其是开展全校性的教职工文体活动等拥有更为充分的时间、有利的条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原有的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工会活动日,调整为每月双周周五下午均为工会活动日。
增加工会组织集中开展活动时间,体现了学校党政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对教职工权益的关注,对形成校园特色文化的重视。学校党、政、工各方面,要宣传好、组织好、落实好工会活动日的工作,以此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发展。
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工会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