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党委办、校长办公室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本站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0浏览量: 

各单位、部门:

根据对社会疫情防控形势研判,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要求做出调整,并从5月30日开始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净月高新区教育防疫专班5月30日下发的《提示函》工作要求,现就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行程管控。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市旅居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由社区(村) 落实管控措施。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有从国内中高风险区来长人员实行集中隔离14天;中高风险所在县(市)、区来长人员实行居家隔离14天;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区来长人员实行居家健康监测14天;对外省及省内疫情发生地来(返)长人员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行程码;对长白县、图们市、临江市、汪清县、集安市、珲春市来(返)长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的管控措施。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要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不要外出旅行或探访亲友,避免参加聚餐、聚会和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

二、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校外学生禁止入校,14日内有长春市(包括九台区、双阳区)外旅居史教职工禁止入校,报备入校教职工禁止参加社会聚集性活动,尽量确保行程轨迹单一。各单位、部门要对报备入校教职工严格审核,确保吉祥码绿码、持有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14日内无长春市外旅居史,非工作需要不入校,严格控制入校人数。报备入校教职工须上午09:00前入校,晚20:00前离校,禁止反复出入校园,工作时间内出校后禁止再次入校。严禁校内师生订购外卖。

三、做好值班工作及核酸检测工作。继续实行校领导电话值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负责人住校值班工作制度,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6月18日起,恢复学校总值班工作制度,由校长办公室统筹安排。对在校师生每3天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由医院管理处负责核酸检测组织工作,并提前1天在学校工作群中发布通知。入校物资继续实行消杀和物表核酸采样,符合要求后方可入校。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长春中医药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电话:86045228 传真:86172345
地址:长春净月国家高新区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