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中医药发[2014]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吉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提高中医药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显现度和贡献率,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将2014年中医药政策与发展项目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向及立项要求
(一)招标方向
本次招标研究项目要求围绕医改,重点进行中医药补偿及价格政策研究、医保相关政策研究、中药管理政策研究、医院中医药服务提供模式及相关政策研究、公立中医院改革研究、基层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医药参与健康产业、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研究。
(二)立项要求
课题研究应紧紧围绕招标方向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充分了解课题相关内容发展现状,总结其特点,分析存在的问题,运用科学的理论,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出吉林省解决与发展中医药事业相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供政府决策参考。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或个人。
三、招标程序
(一)申报期限:截至2014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获得:申请人可登录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阅和下载《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开招标2014年中医药政策与发展项目课题的公告》、《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政策与发展项目课题申请书》(简称《申请书》)等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有关要求和填表说明,《申请书》须打印填表;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申请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申报期限内寄送申请材料,其中《申请书》须含原件一份,同时通过E-mail报送电子版文件。
四、评标程序
(一)标书评审: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每个研究方向评出2个中标课题。
(二)中标发布:招标单位将在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公布中标结果。
五、经费资助
课题研究经费由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资助。每个课题研究经费补助5000元。课题研究经费的具体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课题的调研差旅费,资料费及印刷费,专题座谈会、研讨会、专家论证会、咨询会等会议费,专家论证或咨询劳务费,其他费用等。
六、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时限为6个月,2014年11月30日前进行结题验收。课题研究者必须按照所批准的课题计划认真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不得拖延或马虎应付。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应的研究任务。
课题研究负责人应及时填报任务书,根据任务书的规定及时报告课题研究成果。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撤销课题,并采取适当方式追究相应责任:(1)课题研究承担者申报的基本情况严重失实;(2)研究观点有严重政治问题;(3)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4)研究成果质量低劣;(5)研究方向与所批准的课题研究计划严重不符;(5)课题研究未按照规定完成;(6)严重违反课题研究财务管理制度。凡被撤销的研究课题,将收回预拨的课题研究经费。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如对课题内容、负责人、调研方案、完成时间等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应由课题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及变更。
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组应提交研究成果报告和课题研究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文字量要在2万字以上。
七、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法规与监督处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51A号
邮政编码:130051
联 系 人:石绍鑫
联系电话:0431-88905784 13104499611
电子邮箱:jltcmzfc@163.com
附件:1.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政策与发展研究课题任务书.doc
2.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政策与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