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党委办、校长办公室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本站首页

他山之石
武汉理工大学实现纪检干部队伍“三个转变”
发布日期:2014-07-02浏览量: 
    武汉理工大学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正确处理好“三对关系”,努力实现纪检干部队伍“三个转变”。

  转变角色定势,处理好“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学校纪委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精神,积极转变观念,聚焦主业,厘清职责,回归工作本位,从“运动员”转向“裁判员”,把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一方面主动向上级纪委、学校同级党委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定期汇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争取关心、支持和理解;另一方面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相关职能的转承衔接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及时上前站位,填空补缺、充分履职担责,不留职责“真空”地带。

  转变工作定势,处理好“单打独斗和协同合作”的关系。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坚持主要领导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积极争取学校党委行政支持,不定期召开相关重要部门(单位)沟通协调会,充分调动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单位配合监察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各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员的作用,督促纪检委员和二级纪检监察员履行宣传教育、服务监督职责的工作能力,以加大对二级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

  转变思维定势,处理好“被动参与和主动介入”的关系。一是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突出专项监督,落实全程监控。强化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的源头治理。二是充分利用审计结果线索,开展专项监督监察。加大治理贪污挪用科研经费问题。强化对学校资产管理和投资经营的监督。三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做好信访和办案工作。充分运用“三项谈话”和“监察建议书”、函询、约谈等形式,抓早抓小,及时处理苗头性问题。深入推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深入推进重大问题倒查机制,把好事前“警示教育关”、事中“检查监督关”、事后“责任追究关”,做到全局监管到位、全程主动介入。

长春中医药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电话:86045228 传真:86172345
地址:长春净月国家高新区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