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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东南大学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3-05-27浏览量: 
       

东南大学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

2009-11-20

  近日,东南大学为加强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出台了《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

  《规定》明确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明确学校要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学校学科发展的需要,兼顾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的发展,综合考虑各院(系)学科发展水平、导师队伍的指导能力、研究生培养质量、科研课题及经费以及报考生源情况和社会就业率等各种因素,合理编制招生计划,适度向重点学科、优先发展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倾斜,向研究生培养质量高的导师和学科倾斜。

  《规定》同时要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组织各院(系)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准确编制新一年度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经研招办审核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和规定,并提供多种途径供考生咨询。

  《规定》再次明确,研究生招生重大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领导,坚决反对不正之风,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纪守法,保守机密,不得弄虚作假。此外,《规定》还对考生报名与资格审查,命题、考试与阅卷及复试与录取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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